贵州/黔南-2026-03-16 00:00:00
根据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等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瓮府专议(****)**号)会议精神,我局拟开展《瓮安县“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推进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瓮安县“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项目
(二)编制内容: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通过系统调查研究,梳理瓮安县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等领域发展现状,重点围绕构建具有瓮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明确"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指导方向、重点任务、实施路径、重大项目及保障机制,形成符合瓮安农业农村实际、兼具前瞻性与落地性的发展规划,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宜居化、农民富裕化提供行动纲领。
(三)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四)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规划成果获得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
(五)提交成果时限:签订合同后*个月内。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土空间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供应商将被取消其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四)服务团队专业能力强,能满足和保障规划编制服务工作,具有有同类项目的业绩。
三、报价方式
采用一次性报价(包干价,含场地费、专家评审费、工作开展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最高限价**万元。
四、投标报价提交资料要求
(一)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三)承诺函及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四)近*年涉及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土空间等规划案例的业绩材料证明(合同、验收文件、批复文件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做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五、资料提交
资料提交截止日期及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供应商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提交到瓮安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六、询价比选会议
定于****年*月**日下午**:**在瓮安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召开询价比选会议,请准时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需出具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在符合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若出现*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业绩数量也相同的,由采购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最低报价,由采购小组分别与投标人针对报价再次磋商后确定最终中标单位,与投标人磋商后的二次报价为最终中标价。[*]
(三)中标成交公告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公布,请密切关注。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涛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瓮安县农业农村局主体办
联系人:王杰霖
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瓮安县“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服务报价函.***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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