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东莞市粤湖检测产业项目(一期)1、2号厂房补充通知公告招标公告
2026-03-16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补充通知)东莞市粤湖检测产业项目(一期)1、2号厂房补充通知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东莞-2026-03-16 14:20:50
广东/东莞-2026-03-16 14:20:50
公告*更正(补充通知)东莞市粤湖检测产业项目(一期)*、*号厂房补充通知公告
共 * 条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莞市粤湖检测产业项目(一期)*、*号厂房 | ||
|---|---|---|---|
| 标段(包)名称 | 东莞市粤湖检测产业项目(一期)*、*号厂房 | ||
| 性质 | 更正 | ||
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招标公告的《东莞市粤湖检测产业项目(一期)*、*号厂房》招标项目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评标委员会构成: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各投标人应按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补充通知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