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3-16 00:00:00
某部****年副食品筹措供应商选取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需求公示(*****************)(第*包)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括:食堂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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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 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质量(技术)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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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①蔬菜类包含各种叶菜、茄果、瓜果、根菜等蔬菜。②水果类包含苹果、香蕉、梨等各种水果。③畜肉类包含猪肉、牛肉、羊肉等鲜肉和冻肉及排骨。④禽肉类包含鸡肉、鸭肉、鹅肉等鲜肉和冻肉。⑤水产类包含各种鱼、虾等水产品。⑥蛋类包含鸡蛋、鸭蛋、鹌鹑蛋等蛋类或蛋类产品。⑦豆制品包含豆腐、豆腐皮等豆制品。⑧干货调料类包含各种干货、调味品。⑨米面制品(不包含大米、小麦粉和粮油)。 |
每次合同签订后*年 |
年采购预算额度约**万元 |
具备相关营业执照,食品安全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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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期*年(合同首次签订时限为*年,*年期满后根据第*年前三季度供应商满意度考评,考评满意度达到**%以上可续签*年。),配送频率约为每周/*次;
*.预算金额:年采购预算额度为**万元人民币(实际结算以发生金额为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军队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和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等情形;
(六)被列入军队黑名单及往年与军队存在纠纷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报名;
(七)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其他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供应商如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需具有自身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猪肉产品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我部单位
(三)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和“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方式:线下报名。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我部单位
(三)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
七、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学冉
电话:***********
地址: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