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16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3-16 00:00:00
成都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多功能实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蓉城佳鑫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武青西三路***号**栋*层

被投诉人: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楼*号、*号、*号、*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多功能实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采购标的“录播主机”的部分功能性参数存在不合理的排斥和歧视性问题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采购标的“录播主机”的技术参数要求过高,具有明显的排斥性或指向性

投诉事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期进行答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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