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梅江镇墩头中心小学年度报告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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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梅江镇墩头中心小学年度报告
浙江/舟山-2026-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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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梅江镇墩头中心小学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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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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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兰溪市梅江镇墩头中心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夏金林 |
| 住所 | 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墩头村尚书路**号 | ||
| 开办资金(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 年初数(万元) | ***.** | 期末数(万元) |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举办单位 | 兰溪市教育局 |
| 开展业务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年度,我单位兰溪市梅江镇墩头中心小学在兰溪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政策,按照相关事项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我校从事小学教育活动,为小学适龄儿童提供教育服务。学校以“和美教育,让孩子拥有一个最佳的人生开端!”为目标。 |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进食堂管理,实行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加强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制作与加工等诸多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全面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学生的合格率、升学率均达***%,深受上级领导、学校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 |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本年度证书的使用情况良好,没有存在的问题。 | ||
| 四、下一步打算 |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 ||
编辑:(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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