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2026-03-16 00:00:00
阜阳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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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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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 |
采购内容:公共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清理、绿化管理养护、生活区安保、消防设施维护 |
见表下 |
**.** |
****年*月 |
无 |
一、服务标准执行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明确的单位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响应速度、管理规范与甲方要求保持一致。如甲方对服务标准进行调整,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及时落实。
二、项目负责人更换管理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甲方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日内完成人员更换,并确保工作平稳交接,不得影响正常服务。
三、人员配置与在岗要求
乙方须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专职配备不少于*名物业服务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要求如下:项目经理:*人;保洁人员:*人;安保人员:*人;绿化养护人员:*人。
所有人员须全时在岗(工作时间全程在位),在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人员在岗率不得低于 **%。
四、人员资质与培训要求
所有物业服务人员须接受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具备基本服务意识与岗位能力;涉及特种作业(如电工消防控制等)的岗位,人员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资格证书,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涉及特种作业的事项,乙方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不得擅自外包或违规操作。
五、安全管理
所有进入单位的物业服务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核,无不良记录;
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对单位内部信息、人员、设施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外传;
佩戴统一工作证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监督。
六、责任落实
因乙方人员配置不足、未持证上岗、未经审批更换负责人、人员资质不符或管理不善导致服务中断、安全事故或信息泄露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甲方相应处罚或终止合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