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6年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澄清/变更公告
2026-03-1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巢湖市2026年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3-16 00:00:00

巢湖市****年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巢湖市****年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回复如下:

*、投标阶段提供的人员相关证件,除总监外,是否仅提供招标文件***、**页规定的项目部其他成员涉及到加分的人员?还是提供全部**个人员证件?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明确“除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外,其他人员不作为资格初审指标。”。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列明的监理人员,中标人应按要求将其他人员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中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个月)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业主备案即可。

招标文件第**页、**页“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项目总监除外)”中要求的人员,投标人自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方可得分。

*、关于***页监理员的执业资格,请问:(*)提供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否认可?(*)提供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否认可?(*)提供在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协同办公系统里*****://***.*********.***/*****#/******查询到的监理员培训证书,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的监理员,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有交通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和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我单位部分项目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提供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质量评定书等)或业主证明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该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第*.*.*项规定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关网站规定的查询截图)。

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相关网站规定的查询截图)不能完整或充分体现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施工内容、验收时间等),则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巢湖市农村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街道长江中路*号

联系人:霍林晨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号

联系人:胡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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