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3-06 00:00:00
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鑫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南二环路****号天鹅湖万达广场*号写字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大写:贰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三、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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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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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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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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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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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四、评审小组名单:
评委:程子涛、余海洋、张连荣
监督员:刘和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西路***号;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西路***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庐城镇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人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