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3-13
湖北/武汉 审批|立项|规划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武汉-2026-03-13 00:00:00
湖北/武汉-2026-03-13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分类: | 科技;教育 |
|---|---|---|---|
| 发布机构: | 社会处![]() |
发文日期: | ****年**月**日 |
| 名称: |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年**月**日 |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请调整湖北大学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建议书部分内容的函》(鄂教发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十五五”教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中明确的“科研用房项目建设内容应为土建,不包含设备购置”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删除重大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相关建设内容,现就调整后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大学在武汉市长江新区平江东路***号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内实施湖北大学长江新区校区(原阳逻校区)智能传感创新中心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新建一栋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的智能传感创新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步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绿化及道路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万元,具体投资额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由学校自筹解决,在符合国家政策投向及申报要求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资金支持。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