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子巷2号及堂子巷14号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6-03-13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堂子巷2号及堂子巷14号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安徽/芜湖-2026-03-13 00:00:00

堂子巷*号及堂子巷**号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堂子巷*号及堂子巷**号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堂子巷*号及堂子巷**号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大砻坊街道办事处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东方龙城甘棠苑*栋*楼

联系人及电话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沈杰、陈勇、王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泾县云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姓名:崔宏杰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冀************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九动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九江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工程

加分业绩:九动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九江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奖项

九动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九江动力机厂历史文化街区)工程(安济杯)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九叶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金隆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姓名:郭长芹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皖****************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南京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宁海路**号、宁海路**号、宁海路****号、宁海路**号、宁海路**号、江苏路**号、江苏路**号民国建筑修缮工程

加分业绩:南京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宁海路**号、宁海路**号、宁海路****号、宁海路**号、宁海路**号、江苏路**号、江苏路**号民国建筑修缮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奖项

南京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第****片区)(扬子杯)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固远工程加固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姓名:傅婷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证书编号:皖****************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吉林市文物保护中心吉海铁路总站旧址抢险修缮工程

加分业绩:吉林市文物保护中心吉海铁路总站旧址抢险修缮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规定公示的奖项

法海寺文物修缮及相关项目古建装饰工程(优质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不一致。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评标基准价:*******.**元

*.入围单位: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固远工程加固有限公司、安徽三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九叶建设有限公司、湖北三木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伟铭园林古建有限公司

*.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