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6-03-13 00:00:00
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空调设备及安装询比采购 (项目名称) 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空调设备及安装询比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关于空调设备及安装询比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单位为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询比采购以下简称“采购”,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询比文件以下称“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空调设备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项目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项目性质:货物类
*.*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扣除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交付条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交付。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万元,高于该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投标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①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②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投标人须是空调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厂商与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结算发票要求: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信用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不接受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控股股东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会导致在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比采购或者未划分询比采购的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与,项目报名或获取询比文件所需材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间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项目经理,采购文件将在报名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潜在供应商报名邮箱。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元)。
*.*本项目组织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只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号亿兴大厦*幢*层***。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元)。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发布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号
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号亿兴大厦*幢*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的媒介包括: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若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到达开标地址,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书,逾期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本次投标结果对采购单位与中标投标签订合同后方有效。
采购单位:福建绥隆建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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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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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建宁县绥安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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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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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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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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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入。 |
-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
发布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