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2026-03-13 00:00:00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废电子配件、通讯设备销售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废电子配件、通讯设备销售竞争性谈判一次公告
编号: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现就废电子配件、通讯设备等销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具备销售条件。
一、销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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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单位 |
包件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建议含税底价(元/吨) |
税率 |
存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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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车辆段 |
集宁车辆段废电子产品 |
************ |
废电子产品 |
废计算机 废网络设备 废通讯设备等 不分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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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集宁车辆段 |
*、物品:电脑主机、显示器、服务器、对讲机、防雷箱、标签读出器、标签编程设备等。 |
二、主要事项
*.本次竞价销售的所有报废物资,所有重量均为估重,每包所包含的数量、材质、规格型号等可能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回收商一定要在竞价前与供货单位联系现场看货,详细了解竞价销售物资的实际情况后,再进行竞价,成交后视为认可所竞价物资。
*.评审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最高报价为成交商家(有二次报价)。
*.其他要求
(*)所有竞争性谈判报名单位必须主动签到。每包报价时,报名单位迟到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已签到但在该包报价时不在场且联系无果后,同样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制作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一正一副两本,胶装装订成册。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报价文件内不得出现活页、空白、残页纸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有权依法追究报名人的责任,并取消过错方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报价资格和结果。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参与竞价销售的回收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在国铁采购平台统一注册并通过审核,具有报废物资(再生资源)经营资质的回收企业,或直接利用报废物资进行生产经营的其他企业。涉及危险废物回收等特殊资质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性审查承诺书。(见竞价文件制作格式)
四、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争性谈判评审时间:****年*月**日下上午**:**
评审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号 集宁车辆段
报名方式:****年*月**日**:**前,将竞价文件递交至集宁车辆段材料科。
报名程序咨询电话:************
集宁车辆段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