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3026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第四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2026-03-13
辽宁/大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年第3026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第四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辽宁/大连-2026-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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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第四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第四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第四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转让标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第四批报废固定资产,共**项,详见《资产明细表》(附件),《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资产交接依据。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号踏勘,联系人:高经理 ***********。 *、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受让,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一并提交。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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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受让,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一并提交。 *、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个工作日自行使用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登记的手机号,登录拍拍在线平台(***.*********.**)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竞拍登录入口,获取验证码,完成竞买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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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报价采取拍卖的方式,通过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名资格,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后续拍卖活动,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报名须知》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归转让方。 (*)同意本项目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同意本项目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机构名称: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拍卖地点:网络拍卖平台(***.*********.**)。 (*)同意本项目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报名资格后,各方在拍卖阶段均未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的、未按要求办理确认成交后的合同签订、款项交纳或放弃受让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且完成转让方资格准入手续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收到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持《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凭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工作;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工作由受让方负责,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应在**个日历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工作,包括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场地清理及转让方验收等工作。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资产交割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受让方放弃未交割的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 (**)同意资产交割工作应按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开展,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须由具备拆除、装卸、运输资质或委托有拆除、装卸、运输资质的单位施工,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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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由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交易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 交易方式说明 |
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拍卖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前;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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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③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报名资格后,各方在拍卖阶段均未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公告、相关交易文件、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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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北京城区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号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江同文 | |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报名信息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