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液态氧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2026-03-13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液态氧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6-03-13 00:00:00
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液态氧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液态氧具有氧纯度高,压力和量持续稳定等特点,可以根据患者需求进行精准调节,确保患者获得稳定、高纯度的氧气供应,满足不同科室、不同患者的临床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二)技术要求

★*、提供符合国家质标准的医用氧气,纯度按中国药典标准执行(氧气浓度**.*%,罐体输出压力≥***/*㎡,病房终端压力输出压力≥***/*㎡每次送氧时均要提供产品质合格证明文件

★*、负责液态氧在医院的储存、使用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储氧输氧设施设备(*个*****医用液氧储罐、铺设病房以外的输氧管道、应急备用氧源如与液氧关联的汇流排装置),并设防雷接地装置和除静电接地装置;负责安装液氧总流量表和病区分流量表;负责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包含应急备用氧源)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校验、特检、办理使用登记等事宜。以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标准有更新,则按照最新标准要求执行)并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报告,并提供承诺函。

  ▲*、具有至少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该工程师的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年**月*****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材料。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元,最高投标限价*******.**元。液态氧单价最高限价*.*元/**。投标人所投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壹佰贰拾万元的采购预算上限时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在此期间,如出现中标人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采购。中标人违约造成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在应付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

*、服务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



五、服务标准

*、运输单位医用氧运槽车≥*台(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复印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为了全天候保供液氧供应,送氧车必须具备长沙市区每天*:*****:**,**:*****:**通行证。(提供通行证复印件)

*、项目服务全周期内必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设施损坏,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至少派驻*名技术人员**小时驻院负责现场运行、安全及供气衔接工作。

*、需提供*套供气运行实况监测软件,用于驻院人员及甲方管理人员监控使用。软件应不间断**小时监控供氧情况及安全情况,能够及时触发报警,驻院人员在报警触发后应在*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保障氧气供应不间断。

*、负责服务期限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等的后续采购。

*、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包括供氧站及液氧),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返工后仍未达到合格者,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本次服务期满后,中标人须负责与下一个服务周期的中标方进行全面、顺利的交接工作。若下一服务期中标方非原中标单位,则原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供氧系统设备状态、运行资料、操作规范、安全记录、软件权限以及备品备件的清点与移交,并应对接任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培训与技术交底,确保供氧服务安全、连续、无间断过渡。因交接不清、延迟或拒不配合等原因导致供氧中断或产生其他后果的,由原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方对液态氧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交付全过程的产品质量负责,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医院或第三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中标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若因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或不符合标准,导致医院无法正常使用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中标方应负责修复、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医院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中标方应全面负责与液氧相关的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存储、运输、充装、卸液输送管道管理、应急处置、消防安全、人员培训等,若因安全问题导致医院或第三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建筑损坏等),中标方应全面配合安全质量等各级各类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文件、现场配合、人员应答等。对于检查方提出的任何问题,中标方须在甲方或检查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承担因整改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以上条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包括供氧站及液氧),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返工后仍未达到合格者,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正式签订合同后按氧气实际使用量结算。按月度结算,中标人每月度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发票支付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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