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3-13 00:00:00
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第一片区约***亩耕地六年期租赁经营权交易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第一片区约***亩耕地六年期租赁经营权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第一片区约***亩耕地六年期租赁经营权 |
||||
|
项目编号 |
************* |
||||
|
委托方 |
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竞价期限:****年*月**日**:**—**:**(不含延时***秒) |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
出租标的 |
面积(亩)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元/年) |
六年租金起始价(元)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
第一片区耕地 |
约*** |
* |
****** |
****** |
* |
|
*.标的坐落位置: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第一片区:朱楼、南岭、燕窝、庙基、潘畈范围内可租赁耕地。 *.标的权属情况:归属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 *.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面积以交付前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本次拍卖成功后将按该片区年租金成交价计算每亩租金单价,按成交单价乘以实测面积计算该片区首年租金价格。由于面积差异导致的成交价格与实际租赁租金有差异的不影响成交效力。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第四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第五、第六年的年租金在第四年年租金基础上上浮*%。 |
|||||
|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耕地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按每二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时支付前二年租金,后期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取整收取。 |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
*.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信用要求:竞买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法定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其他要求:竞买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足额资金实力及相应技术能力。 |
|||||
|
三、承租条件 |
|||||
|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为测量前由委托方估算,仅作参考,最终以各标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标的实测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将按实测面积确定租金价格。由于面积差异导致的成交价格与实际租赁租金有差异的不影响成交效力。 *.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改造不得破坏耕地属性。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耕种能力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各项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运营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在合同履行期内,若因政府政策调整,需对租赁耕地所在区域实施项目改造、升级,或遇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等情形,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退还租赁经营的耕地。届时,委托人将按剩余租期核算并退还已缴纳的租金(无息),除此之外,委托人与政府均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改造、搭建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 * (不超过**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
*.本次拍卖会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竞价网址:****://***.***.*.**:**/*****************/*****/***********。 *.网络电子竞价结束后,系统按“电子竞价+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拍卖人依据竞价结果依法确定最终成交结果并公示受让方。 |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
一、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万元及竞拍履约保证金*万元分别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和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一)缴纳要求 缴纳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以网银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及其他非指定方式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者:若竞买未成功且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后*个工作日内,按原缴款渠道如数无息退还; 买受人:其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约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如数无息退还。 (三)缴纳账户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任选其一)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账号:************ 开户行: 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 账号:******************* *.竞拍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 账号:********************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号五楼(兴创拍卖公司); *.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及复印件留存): (*)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保证金网银转账凭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资格核验: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完整性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验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买人,方可获得竞拍资格; *.工本费缴纳:竞买人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元,缴费后领取网络电子竞价账号,该费用一经缴纳,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号五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领取人须持竞买登记报名时留存的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除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外,还须出具经竞买人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竞买人登记报名时的有效证件原件。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合同签订并按合同约定款项结清后原路退回。 |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号五楼,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买受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按拍卖成交总价的*%的比例,向拍卖人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相关约定执行。 |
||||
|
七、其他说明 |
|||||
|
*.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 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 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
|
八、联系方式 |
|||||
|
*.委托方: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 *.代理机构: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号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操先生 ***********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 联系人及电话:严先生 *********** |
|||||
|
九、附件 |
|||||
|
*、本特别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会《拍卖会文件》。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全面知悉、理解并认可本次拍卖所有文件内容,自愿接受全部条款约束。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 (具体操作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风险告知书》,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相关规则要求。 |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兴创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