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水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污水监测设备采购的竞价公告(第二次)
2026-03-13
江西/赣州 招标采购
会昌县水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污水监测设备采购的竞价公告(第二次)
江西/赣州-2026-03-13 00:00:00

会昌县水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污水监测设备采购的竞价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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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会昌县水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污水监测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会昌县水生态保护与治理项目污水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二、采购内容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合同履约: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服务期以建设项目结束期止。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竞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日至*******日,每天***************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的(邮箱地址:*********@***.***),报名邮件请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分(北京时间)

线下地点: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会昌县月亮湾商会大厦七楼***

线上提交方式:(邮箱地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一次性无息退还。

公司名称: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昌县支行

***********************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竞价大会。响应文件需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导致的文件缺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响应文件需装入不透明的密封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响应文件在开启现场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竞价方式:开启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响应报价(二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报价的,应在采购人二次报价表发出**分钟内完成报价并签字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逾期未递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成交结果提交我公司“三重一大”会议审议确定,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公司提出。

竞价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最终报价最低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供应商,并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形成采购会议记录。

*.税率、结算及付款方式

*.*税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有发票可用以抵扣),税率不足者按:单价*不足税率=扣除,最终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货到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剩余*%在质保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付款通知后,应当开具合法足额发票。成交供应商的处罚金额(如有)则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货物质量确认: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设计图(技术参数)要求的全新国标产品,如提供的货物与采购需求不符或检测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需承担拆卸、运输、退款等一切费用。

八、凡对本次竞价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江西华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

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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