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2026-03-13
辽宁/营口 中标结果
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营口-2026-03-13 00:00:00
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环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街边江桥里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物业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包括保洁服务,安保、消防服务(不含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办公楼给排水、供电系统、空调系统(不含空调维修保养)等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为保证物业管理全面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在管理过程中,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达到的各项服务标准进行考核。

服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特别制定安全、保密制度,从行业人员的选聘要求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在具体工作中也应有相应的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与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对消防、救护、通信故障等隐患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和暂住手续,员工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全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支付和缴纳。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违反相关安全规定造成一般性后果,物业服务企业无条件按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采购人主管部门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不达标将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屡教不改将终止合作。 *.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不满足岗位条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工作纪律且屡教不改的员工予以更换,更换期间不得影响正常的物业服务工作。 *.本项目应配备具有相关物业服务管理经验的经理*人,负责协调公司与采购人的业务沟通以及单位日常内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需在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内按合同规定组织人员到岗服务,并无条件接收原物业在采购人的从业人员。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满足甲方需求,服务质量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可续一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以下要求:本项目服务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面积 *****.**㎡(地上 * 层、地下 * 层),核心覆盖保洁、安保消防、设施维运、会议接待等全维度物业服务,遵循人员合规、服务规范、考核严格的核心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人员与运营执行统一基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建立安全保密制度,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合同签订后 * 日内全员到岗,无条件承接原物业人员,采购人可要求更换不合格员工。工作日 *:*****:**、**:*****:** 在岗人员不少于 ** 人,确保服务无空档。 各岗位定岗定责、按标履职:* 名 ** 岁以下、* 年以上物业经验的项目经理,统筹项目全流程工作。保洁岗 ** 人(楼内 ** 人、楼外 * 人),严控年龄标准,负责楼内公共区域、办公区、法庭等清洁消杀与垃圾日产日清,楼外车库及室外区域保洁、车辆秩序维护和楼内花卉护理,每日专人巡检。门卫岗 * 名 ** 岁以下男性,分南北门及白夜班值守,执行门禁登记、设施巡检及交接班制度。维运岗 * 名持证男性,* 名电工每日巡检电力水暖设施,水暖紧急报修 ** 分钟内到场;* 名综合维修工 ** 小时值守,保障空调机组正常运行并每小时记录。消防监控岗 * 名持证男性,负责来访登记、报刊收发、消防巡检及隐患排查。另有 * 名 ** 岁以下女性负责会议接待、礼仪保障及诉讼指引。 项目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机制:采购人每季度开展履约验收,供应商需限期整改问题并配合复验;若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采购人有权终止次年合同续签。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 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欣、胡亚菊、朱崑、王德思(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环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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