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6-03-13 00:00:00
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山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通山县大路乡塘下村六叶商场十栋***,***,***室
被投诉人:*.湖北兰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宏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新河街和平大道东侧武汉航天首府第**幢**层*号房。*.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道红霞村绅宝新车市场*区****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机关****年*月*日正式受理,依法对本次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一)用途:*、所投机型为****年及以后新机型,以首次国内注册时间为准。”中标产品型号***** ****,国内注册证批准日期为****年*月*日,不满足****年以后首次国内注册新机型的要求。另外,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函“回复事项*”中的答复为“所投机型在****年*月对此机型变更升级,详见变更文件”。注册证变更文件只是产品注册证的附件,并非新的产品注册证,附件变更并不改变产品的首次注册时间和上市时间,上述回复属于偷换概念。因此,如果该条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注明响应,则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型号***** ****,触摸屏大小为**.*英寸彩色触摸屏,不满足≥**英寸的要求,且触摸屏角度不能独立调节。
投诉事项*:***** ****激活探头接口数量仅为*个,另外*个为无法激活的闲置端口(封闭状态),不满足激活探头接口数量≥*个的要求。
投诉事项*:***** ****只具备穿刺针增强技术,不具备自适应技术,不支持随进针角度改变自适应校正角度,只能手动校正角度。
投诉事项*:***** ****可配备造影成像和剪切波弹性成像功能,但不支持造影灌注图像与剪切波弹性图像同一切面同屏显示功能。
投诉事项*:***** ****高帧率造影造影成像腹部(腹部即凸阵)>**,浅表(浅表即线阵)>**,均不满足该条招标要求。
投诉事项*:***** ****动态二维剪切波弹性成像,实时帧率为<*帧,不满足实时帧率≥*帧的要求。
投诉事项*:***** ****可配备应变式弹性和剪切波弹性成像的功能,但不支持在同一切面下同时进行应变式弹性和剪切波弹性实时双幅成像。
投诉事项*:***** ****能进行内中膜冻结后自动测量,但不具备实时测量功能,且不支持实时自动获取及更新*组***内膜厚度值的功能。
投诉事项**:***** ****仅支持手动髋关节测量,只能手动标记基线、骨顶线、软骨顶线,手动测量*角、β角,不支持全自动测量分析。
投诉事项**:***** ****只有*段***(时间增益补偿)功能,无***(侧向增益补偿)功能。
投诉事项**:***** ****彩色多普勒成像取样框偏转角度最大为±**度(线阵探头),不满足≥±**度(线阵探头)的要求。
投诉事项**:***** ****取样容积为*.******,不满足*.******的要求。
投诉事项**:***** ****频谱多普勒模式取样框偏转角度最大为±**度(线阵探头),不满足≥±**度(线阵探头)的要求。
投诉事项**:***** ****上匹配的腔内凸阵探头型号为*******,该探头不是单晶体探头(**称冰晶探头),不满足参数中要求配备单晶腔内凸阵探头的要求。
投诉事项**:***** ****相控阵探头******为******,不满足参数中*.***.****的频率要求。
投诉事项**:***** ****腔内凸阵探头*******不是单晶体探头(**称冰晶探头),且频率为*******,也不满足参数中*.***.****的频率要求。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针对我方提出的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湖北兰羚科技有限公司)逐一重新提供制造商原厂盖章的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需完整详细描述对投诉事项中每条招标参数要求的响应说明,由财政监管部门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重新评审,或对同型号已装机设备进行实机验证,详细核实上述投诉事项中关于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以此核实涉嫌虚假响应,虚假应标的情况。
*.如核实被投诉人*(湖北兰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响应,虚假应标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做相应处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通过审查核实后,组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已于****年*月*日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名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论证后不影响最终结果。依据对投诉事项的综合审查及专家论证结论,我局认为:“你公司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崇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崇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崇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