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补充公告
2026-03-13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补充公告
福建/三明-2026-03-13 00:00:00

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补充公告


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选聘*********年度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项目

补充公告

一、关于“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取得有权审批机构的审批同意或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

补充释疑:由于各银行只有总行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因此,此处授权是指授权代表总行参与本次中期票据主承销商招投标工作。

二、关于招标文件中涉及****统计口径方面

补充释疑:招标文件中涉及数据统计的口径均以“投标人总行业绩”作为统计口径。

三、关于“第 * 章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项 条款号**.* 其他 *、关于盖章及签字规定”

补充释疑:潜在投标人提出,因各家银行均存在多级分行,受内部授权审批权限控制影响,其注册的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账号及经福建**(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电子印章名称难以一致。因此,本次招标文件相关电子印章及账号等仅要求同属同一家银行(总行)即可,在评标时均予以认可。

四、用户需求书

补充释疑: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年。

五、合同授予

补充释疑:由于各银行只有总行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因此,本次合同由招标人与银行总行签订。

六、承销费率

补充释疑:以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为本次中期票据承销费率。

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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