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
项目编号:***************
王海龙:
你单位在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新华村林场˙山场(现状为茶园)对外公开招租赁经营权的公告招标中,经评标组综合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元/亩/年 元(大写:捌拾 元),
中标工期**年(日历日)。
请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日内到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新民村民委员会(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工程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新华村林场˙山场(现状为茶园)对外公开招租赁经营权的公告
工程地点:天门镇境内
中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开工日期:已开工令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年 ** 月**日**** 年 ** 月**日
说 明
*、《中标通知书》是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其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出示《中标通知书》,交给颁发施工许可证部门存档。
*、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