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2026-03-13
吉林/松原 中标结果
乾安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吉林/松原-2026-03-13 00:00:00

乾安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名录库实施方案

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精量播种、精准调控、籽粒收+科学仓储、水肥一体化等单产提升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社会化服务模式,规范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拟继续增加乾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服务主体资格

申请进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必须在我县范围内具有一定作业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稳定服务,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主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需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以上主体能开具农业服务税务发票且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日前,登记日期为*******日以后的不允许申请服务主体资格。服务主体要财务规范、账簿完整,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有违规行为不可以申报。

(二)信誉及设施。服务主体和农机操作人员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能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申请开展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主体的所有作业机械必须安全有效,牌证齐全,农业机械发票(不允许使用二手车发票)登记在申报主体名下或者申报主体法人名下,机械设备购置日期为******月**日以前的不允许进入以发票为准。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机耕:拥有**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和灭茬机、扫茬机、旋耕机、联合整地机、条旋机或秸秆还田机*台套以上,具有相应的机动车税控发票。

*.机种:拥有相应的轮式拖拉机和免耕机播种设备*台

套以上,具有相应的机动车、免耕机税控发票。

*.机防:拥有不低于*台的植保机或无人机,具有相应的植保机或无人机税控发票。

*.机收:拥有相应收获机*台和拖拉机车斗*台以上,具有相应的收获机和车斗税控发票。

二、服务内容

根据吉林省社会化服务方案的要求,需要进入名录库服务主体能提供耕、种、防、收、运等环节生产托管服务

三、入库流程

经服务主体申请,村委会、乡(镇、场、街道)农经部门审核,县级评审的程序确定入库主体名单。

(一)主体申请

具备相应资格并有农业社会化服务意愿的主体,向县级农经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乾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份(附件*)。

*.证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年度报告或截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等严重事件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不允许申报

*.服务主体的基本经营情况和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简介。

*.服务主体相关证书、牌匾、宣传资料等。

(二)乡(镇、场、街道)审核

乡(镇、场、街道)农经部门和村级部门负责对服务主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按照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推荐服务主体。

(三)县级评审

县级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与乡(镇、场、街道)联合对主体进行现场验收,经验收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四、名录库管理及使用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建立完成后,县级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将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方可从中选择服务主体,未进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不得承担财政资金补助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实行服务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多年不参与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经查实一律清出名录库,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纳入。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场、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建设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力求摸清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底数,实现择优推荐、应报尽报。

(二)各乡(镇、场、街道)务必于*****月**日前,将乾安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县级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后附乾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和承诺书样本。

联系人:************

附件:乾安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材料

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月*日

乾安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

主体名录库

   申报主体名称:  

   申 期:

申报材料目录

*.乾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书

*.国家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截图)

*.证明相应服务能力材料(发票、中标通知书等)

*.基本经营情况和从事社会化服务情况简介

*.主体其他资料(证书、牌匾、宣传资料等)。

附件*

乾安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所属乡、镇、场、街道

主要服务区域

提供服务环节

机耕

机种

机防

机收

运粮

拥有专业服务

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机械规格及标准

拥有数量

申报主体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村委会(分场)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乡(镇、场)经管

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县农村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可按照填报内容自行调整行)

附件*: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乾安县****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实施方案》乾农发[****]*号有关内容,充分了解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有关规定,自主向乡镇申报。现承诺如下:

*、保证申报的内容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全部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成分,我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申请前两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保证严格按相关服务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和服务。

*、保证所有生产环节,接受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现场检查和验收。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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