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3-13 00:0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人员和其他资格要求,并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月*日至今应具有至少*个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中国中车及下属公司提供过咨询或设计业绩)。供应商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年度未审计,可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开启日期前*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在以下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
(*)当前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前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当前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经营风险信息;
(*)当前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企业名单。(事业单位不适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单位、联合体。
(*)不允许成交人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