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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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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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 ***** ******* *******(合力泰印度私人有限公司)***%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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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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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印度 |
所属行业 |
电子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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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新然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孙媛媛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朱铭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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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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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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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印度北方邦乔达摩菩提那加尔县大诺伊达技术开发区*区#**号(****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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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
成立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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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卢比***,***,***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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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主要生产液晶显示模组、触控模组、摄像头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等核心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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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生产摄像头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和指纹识别模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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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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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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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债权转让 |
是 |
债权转让金额 |
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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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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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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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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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年**月**日 财务报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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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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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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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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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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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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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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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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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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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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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以上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按照印度财政年度(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编制。 *、以上数据系按照中国银行外汇牌价****年**月**日**:**:**公布的印度卢比对人民币的汇率*.****** (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六位)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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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披露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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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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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采矿权、探矿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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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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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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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 *.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对标的企业持有债权与该股权一并转让。相关债权持有情况及明细详见******;******** ***** ******* *******(合力泰印度私人有限公司)相关债权(货款、借款、往来款)******;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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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 (*)被估值单位所在地为保税仓,并于****年**月**日获批取得免征进口设备关税的税收政策,若相关设备移出保税仓范围外,将不再享有该税收优惠政策。 (*)截至本估值咨询报告出具日,被估值单位已停产。 (*)被估值单位的债权人已向(国家公司司法法庭)**************************(****)提交了债务追偿申请,在多次开庭后印度合力泰私人有限公司仍无法偿债,因此****在后续开庭中将可能强制印度合力泰私人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其他重要事项: (*)***(所得税)案件。****年*月**日,标的企业因受供应商企业涉及洗钱案件的影响,被***部门就税务合规问题进行审查,审查后冻结资金本金(不含利息)*.*亿卢比,折合人民币*,***万元。此外,****年*月**日,收到***部门发出的关于*********课税年度补税报告通知,要求补缴*.**亿卢比税金和利息,折合人民币约****万元。****年*月**日,再次收到***发出的关于*********课税年度补税报告通知,要求补缴*.**亿 卢比税金和利息,折合人民币约****万元。 (*)资产处置。在****年**月**日(评估基准日)之后,标的企业存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资产处置行为和债权债务变动情形。 *.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
二、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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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一名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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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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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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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二名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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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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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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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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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福州鼓楼区益之信科技有限公司、泰和县安之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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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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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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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泰和县安之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决议、福州鼓楼区益之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决议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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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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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并向转让方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合力泰(香港)有限公司(******** ******** ** *******),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所有权利主张。 *.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等交易文件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根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若意向受让方拟成为标的企业股东需通过相关机构或部门审查的,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的要求,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相关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转让标的、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特定条件不作审核,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任何文件均不表示意向受让方符合标的企业股东特定条件,并且不代表意向受让方必然通过相关机构或部门的审查。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报名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标的企业属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的相关政府部门及资金交易的审批、备案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支付、标的企业所在地的股权变更、银行账户变更等相关手续(如涉及)),转让方仅给予必要的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无法通过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另有约定的,转让方亦可选择要求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转让方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一切不利后果、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项目成交价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如果受让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人民币支付,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后,可采用同等价值的美元支付,具体换汇以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基准牌价计算,以项目成交金额约定人民币金额折算成相应美元金额支付。 **.产权转让中涉及的除法定税费之外的有关费用,由交易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或各自承担。 **.本项目转让底价指两个转让方合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底价,为人民币***.****万元。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照转让方各自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受让******** ***** ******* *******(合力泰印度私人有限公司)相关债权(货款、借款、往来款)(转让底价为人民币***.****万元),并分别按项目信息公告要求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并交纳保证金。若进入竞价程序,以两个项目的转让底价之和(即人民币***.****万元)为起始价,溢价部分(溢价部分=成交价*起始价)按照两个项目各自转让底价与两个项目转让底价之和之比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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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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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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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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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详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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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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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要求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合力泰(香港)有限公司按约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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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四、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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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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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本次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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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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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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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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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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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