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辽源市城市固废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原料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年*月**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辽源市城市固废资源再生经济产业园配套原料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新力村
建设单位:辽源市百晟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环水建全过程工程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建丰路**号
邮 编:******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新力村一组,选址处为原老五坑南山废弃采石场(玄武岩采石场)遗留矿区,矿区已停采撤出多年,现状未进行生态恢复。该项目为辽源市城市固废资源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原料基地,占地面积*******,共设*个分区,分别为砂石暂存区、碎石暂存区、炉渣暂存区、粉煤灰暂存区及废旧轮胎暂存区,各类物料入场暂存,根据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生产线运行情况调度转运出场。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设置雨污分流系统,雨水径流及灰渣淋溶水通过排水沟拦截,导排入沉降过滤池,回用于原料堆场降尘。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厕所,及时清掏用于作农家肥等。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砂石暂存区、碎石暂存区采取苫布遮盖及洒水措施,粉煤灰暂存区、炉渣暂存区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围挡并配备防尘罩棚,转运车辆场内外运输过程严格限制超载,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确保场界扬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须在施工场地周围加设硬质围挡;土石方作业面及运输路线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减速慢行,减轻二次扬尘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装卸料作业尽量在昼间进行,加强对设备检修和维修,运输车辆实施超载管控、限速行驶,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标准要求。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同时集中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妥善处理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沉降过滤池沉渣定期清理,作为原料回用。施工期建筑垃圾需及时运送至建筑垃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要求,砂石、碎石暂存区及场内运输道路地面硬化,炉渣、粉煤灰及废旧轮胎暂存区防渗等级按Ⅰ类场建设,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