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3-12 00:00:0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年直属单位联合采购服务类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生产辅助技改大修及房屋维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各相关应答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年直属单位联合采购服务类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采购(生产辅助技改大修及房屋维修)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天。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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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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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设计 |
包* |
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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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设计 |
包* |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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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设计 |
包* |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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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研设计 |
包* |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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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设计 |
包*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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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 |
包* |
北京化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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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 |
包* |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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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 |
包* |
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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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 |
包* |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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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监理 |
包* |
北京铁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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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造价咨询 |
包* |
北京中润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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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造价咨询 |
包* |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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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造价咨询 |
包*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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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造价咨询 |
包* |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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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造价咨询 |
包*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应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应答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答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审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采购人将确定公示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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