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教育系统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第二标段(二次)(第二包)
2026-03-12
新疆/昌吉 招标采购
玛纳斯县教育系统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第二标段(二次)(第二包)
新疆/昌吉-2026-03-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玛纳斯县教育系统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第二标段(二次)(第二包)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河子市运川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向阳街道**小区*****号

被投诉人*玛纳斯县教育局

地址:玛纳斯县凤凰东路**号

被投诉人*新疆名诚博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玛纳斯县海润天玺酒店西侧裙楼

相关供应商:新疆米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喀什东路街道四平路***号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新疆米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虚假声明副食品、干果制造商的资质,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其投标文件应做无效处理,而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依法核查该虚假声明,驳回投诉人质疑的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二:新疆米壳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无任何人员社保缴纳记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及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仅以新疆米壳出具的承诺函作为认定依据,未履行社保缴纳情况的实质性核查义务,审查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法定职责,对新疆米壳的违法违规情形视而不见,其作出的质疑答复存在明显的事实认定偏差和法律适用错误,新疆米壳的投标不符合法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应依法认定为无效投标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投。
投诉人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制造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证据,主张上述投诉事项成立。
被投诉人答复:*.招标文件明确资格审查核心对象为投标人,未要求提供制造商资质,本案涉及制造商非投标人,不纳入评审;*.本项目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社保缴费印证资料,以承诺函为审查依据,并履行必须信用核查;*.项目采购经审批、委托代理,依法抽取评审专家,评审过程全程监督,审查及质疑答复程序合法。提交招标文件、评审记录、代理合同等证据。
相关供应商答复:*.《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仅为投标参考,备有符合资质的备选合作商,后续将按要求供货;*.已提交社保缴纳汇总及明细表,佐证社保缴纳情况。提交声明函、社保缴纳材料、备选企业资质等证明。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享受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采购人、代理机构负有形式审查义务。但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制造商的资质证明文件,且明确资格审查核心对象为投标人,案涉制造商并非本项目投标人,不纳入评审范围。投诉人主张新疆米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声明制造商资质,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公司在投标阶段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主观故意及客观事实;第三人已明确声明函中制造商仅为投标参考,且备有合规备选合作商,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其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关于投诉事项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要求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密〔****〕**号)明确,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按规定提交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再提供缴费印证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将社保缴费印证资料列为必备材料,仅要求提交《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符合政策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以供应商承诺函为审查依据,并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进行了必要的信用核查,已履行法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审查义务,不存在“未实质性核查社保缴纳情况”的违法情形。第三人提交的社保缴纳汇总及明细表可佐证其社保缴纳情况,且投诉人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新疆米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故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关于投诉事项三:本项目采购流程经县人民政府审批、采购办批复,委托代理机构实施,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抽取专业匹配的评审专家,采购人组织学校代表参与资质审查,评审过程全程监督,评审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标准独立赋分,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程序。被投诉人针对投诉人的质疑,结合招标文件、评审记录及相关政策规定作出答复,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不存在“事实认定偏差和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新疆米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不符合法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故该投诉不能成立。

综上,投诉人所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维持玛纳斯县教育系统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第二标段(二次)(第二包)的采购结果,新疆米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有效。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玛纳斯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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