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25号)
2026-03-12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25号)
河北/石家庄-2026-03-12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山市宇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三区*号商业楼* 号房
被投诉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国泰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甲*号广安地下   商业街*****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国泰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月**日,唐山市宇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月**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唐山市宇坤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人河北国泰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