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天自然资挂告字[2026]3号)
2026-03-12
贵州/黔西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天自然资挂告字[2026]3号)
贵州/黔西南-2026-03-12 00:00:00

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天自然资挂告字[****]*号)

来源: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文章字号:

经天柱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宗地坐落:天柱县联山街道金凤山广场区域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 绿化率(%):**.*≤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
主要用途: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中小学用地 *****.**平方米 三级
区位:郊区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估价报告备案号:*************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对申请人条件有要求,要求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具有民办高中的办学经验,自然人不可参与报名和竞买。 *.宗地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建设高级中学),范围已编制规划设计方案,需按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更改,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费用由用地取得单位支付。 *.根据划设计方案,对地块建设有总投资要求,具体要求以公告事项、竞买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仅单独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失信名录人员除外),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要求: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具有民办高中的办学经验,竞买人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民办高中的办学经验印证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用地已由天柱县教育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根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亿元。为保障学校能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营,竞得人须按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费用由用地取得单位支付。 *.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地块上建筑物按评估价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整体出让。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上有*栋(*至*层)建筑,建筑总面积*****.**平方米,经评估机构估价,该建筑物(含室内装饰装修及配套附属设施)资产总价值为***.**万元。竞买人在参加土地竞买报名前需到天柱县财政局了解本宗地地上建筑物相关情况。该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管、杆、线及地上附着物若需迁移或拆迁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此次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和地上建筑物、建筑物室内装饰装修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费用,溢价按比例分摊至土地和房产。 *.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需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土地揭牌活动,由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竞买人,则进场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活动;审核不通过的,竞买人参与的报价和竞价无效。(注: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对竞买人资格审核时发现竞买人以个人、自然人参与该宗地竞买报名的,则取消该竞买人资格,该竞买人在网上参与的报价和竞价视为无效)。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报名必须报价,后一次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挂牌出让截止时间还有竞买人要求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必须在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才能参加现场竞价。挂牌成交后,由挂牌人、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挂牌成交公示结束后,竞得人需按约定时间持《成交确认书》到天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资产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含资产)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超过约定时间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人资格,报名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白水路

联 系 人:周邦柱(天柱县自然资源局)、王海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银行帐号:******************

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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