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3-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考综合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希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通街**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梓潼中学校
地址:梓潼县东风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御安街**号凯越诗蓝御营广场*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梓潼中学校高考综合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设置不合理,涉嫌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将全部技术参数设为实质性要求不合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多项产品的技术参数、材质、颜色、工艺等设定存在明显指向性和排他性,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主观评分因素权重设置不合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过大,影响评审客观性与公正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梓潼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