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2026-03-12 00:00:00
安徽安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户金融不良债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安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户金融不良债权
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安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户金融不良债权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启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合肥)律师事务所
综合得分:**.**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综合得分:**.**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
综合得分:**.** 分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化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安资产公司网站上发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与振兴路交口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栋*层,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叉口皖投产融中心**栋**层
联 系 人:傅经理、任经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井岗路**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栋*层
联 系 人:李龚斌
电 话:*************
四、监督机构
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朱经理
电 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