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3-12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直属事业单位)****年至****年土地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直属事业单位)****年至****年土地房地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资产评估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进步规范土地出让、收回收购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 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拟采购土地房地产评估服务。主要内容为诸暨市域(除开发区以外区域)土地出让(含补缴土地出让金)、收回收购工作中需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土地房地产价值提供的专业评估服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各中标单位须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项目成果必须通过各级主管部门认可。中标单位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错误,或是半年内总计出现*次及以上错误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关费用;根据项目工作量及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各中标单位须确保能够满足采购单位的各类紧急评估需求。原则上般委托项目要求在*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紧急委托项目要求**小时内出具评估报告(确保评估报告质量)。为确保评估服务顺利开展,经采购单位同意,紧急评估项目中标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协助开展评估服务;各中标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年**月**日。。 |
| 联系人 | 钱女土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