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6-03-12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关于宁波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浙江/宁波-2026-03-12 00:00:00

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理财制度支撑。一是保障财政重点领域立法。组织申报、实施财政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办理*件规章草案意见反馈工作。二是健全法治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示要求,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全年对**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其中继续有效**件、废止*件、部分条款失效*件。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推动财政行政执法清单化。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做好政务服务、执法事项目录更新管理;制定公示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二是推动财政行政执法数字化。组织“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执法系统应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三是推动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组织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配合做好相关职能工作;组织开展各区(县、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监督,促进财政执法规范。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制定财政检查工作规程,开展财会联动监督专项核查,采取约谈、指导等柔性手段,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提高法律遵从度。

(三)优化审查机制,筑牢财政法治风险防线。一是优化合法性审查模式。持续实施“法制审核员+法律顾问+法制机构”三级审查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审查全覆盖,全年办理合法性审查***余件,提供专项及日常法律咨询***余件。二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加强协作,聚焦专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严把政策关口。三是提升争议化解效能。坚持依法稳妥办案,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组织实施“一案一专班、一对策、一律师、一总结”办案机制,全年无败诉案件。   

(四)深化普法宣传,厚植财政法治文化土壤。组织完成“八五”普法验收,实施我市年度普法共性清单、我局年度普法个性清单及重点普法项目。组织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以及财政法律法规。全年编印学法手册*册,开展“宪法宣传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学法用法考试、财政学堂等普法活动**余次,财政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显著提升。

(五)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法治建设工作合力。实施纵向调配、横向协助两项联动机制,完善学习、交流、实训三组工作平台,通过开展法治工作培训、法审发现问题研讨、执法案卷交互评查等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法治联盟建设,夯实财政法治力量。目前法治联盟已有成员**余人,其中公职律师**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不断壮大。

(六)打造特色品牌,彰显财政法治建设成效。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争先进位,加快培育有财政辨识度、有一定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积极打造法治建设优秀实践项目。其中,与相关部门联建的“财政资金给付类重大行政决策数智化全闭环全周期创新机制”项目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是全国财政系统在本届评选中唯一获奖单位;我局首获宁波市“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论坛优秀组织奖,*篇财政法治调研论文获论坛三等奖,*人次入选上级法治建设人才库。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和法治宁波建设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财政法治数字化建设仍需深化,对下级财政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化解行政争议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财政普法形式需进一步创新。

三、****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布局,每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推进。按规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落实法治督察工作,开展年度述法。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开展督促检查,并对法治建设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二)推进财政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将合法性审查作为财政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优化财政信息发布流程,提升群众获取财政信息的便利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坚持依法依规组织各项财政收入、依法理财,****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亿元。

(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操作细则,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答复规范化水平。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配合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健全机关应诉机制,提升应诉能力。

(六)落实普法责任。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制度机制,筑牢依法理财制度基础。围绕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强财政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推进公平竞争审查。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动态更新并执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宁波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规定》,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涉企行政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

(三)强化风险防控,提高争议化解能力。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确保制度文件应审尽审、审查意见落地见效。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对机制,依法稳妥办案。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提升柔性化解能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四)深化数智赋能,提升财政法治水平。学习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合法性审查智能辅助、执法风险自动预警等应用场景。优化“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等平台功能,提升执法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五)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制订财政“九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探索贴近基层、获得感强的财政普法项目,提升财政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人才保障。放大“财政法治联盟”品牌效应,优化联盟运作机制,加强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深化与高校、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组织财政法治队伍学习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统筹市县两级法治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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