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6-03-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仲裁辅助人员薪酬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 | 仲裁辅助人员薪酬 | *******.**元 | 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号****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仲裁辅助人员薪酬 | 仲裁辅助人员薪酬 | ****年仲裁辅助人员聘用服务。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至****年**月**日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跃,陈慧,戚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根据“计价格[****]****号文”服务类标准下浮**%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推荐理由: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各项措施制度较完整齐全,具备履行本项目的实际操作能力,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仲裁案件处理应当实行“仲裁员+书记员”的模式。仲裁辅助人员承担了绝大多数的仲裁事务性工作,是仲裁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日常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具有一定的保密要求,具有公共服务的特殊性,且项目团队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相关内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综上,考虑到服务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工作的延续性、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以及确保仲裁案件处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拟继续使用上一年度供应商。
如对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大名路***号上海滩国际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
电话:*****************
附件信息:
***.**
采购文件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