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州市中山公园56号房屋活化利用项目茶饮品牌合作方公开征集公告
2026-03-12
广东/惠州 招标采购
[惠州市]惠州市中山公园56号房屋活化利用项目茶饮品牌合作方公开征集公告
广东/惠州-202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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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山公园**号房屋活化利用项目茶饮品牌合作方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中山公园**号房屋活化利用项目茶饮品牌合作方

*征集组织单位:

*)征集单位: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征集代理单位: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山公园**号房屋活化利用项目,是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贯彻市委市政府“惠州古城更新计划”、落实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工作部署的重点实施项目,是惠州古城核心区老旧建筑风貌保护与文商旅融合发展的示范点位。项目地处惠州古城核心区位,是串联中山纪念堂、西湖景区与府城街巷体系的关键文旅节点,已纳入古城更新首批实施点位,依托两层近现代混合结构建筑基底与周边富集文旅资源、成熟商业配套,立足建筑原有风貌特征与区域人文优势,打造以茶饮文化为核心、集休闲茶饮、文创展示、文化互动、沉浸式体验于一体的复合型新潮茶饮空间,推动老旧建筑遗存向城市文化消费新地标转型,为惠州古城老旧建筑活化利用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为规范国有资产合作经营行为,提升项目运营效益,茶饮文化馆作为项目的核心业态,采用合作经营的模式,由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改造投资、业态规划及运营监管,茶饮品牌运营方负责品牌业态的整体运营管理。

三、征集规则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公开接受符合征集资格条件的经营单位的应征申请。

*)征集单位将根据征集活动的实际响应情况自行组织评选会议,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选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条件、业绩、拟投入项目的团队报价、经营规划方案等资料。(评分标准详见公告附件*《评分标准》)

四、经营收入(含税)分成模式:

①当年营业额低于***万元,征集单位的营业分成为营业额***%;

②当年营业额高于***万元,低于***万元,征集单位的营业分成为营业额***%;

③当年营业额高于***万元,低于***万元,征集单位的营业分成为营业额***%;

④当年营业额高于***万元,征集单位的营业分成为营业额***%;收益分配起算日为茶饮文化馆筹备期与培育期*月期满日。且征集单位年度收取的营业分成不能低于项目总投资成本的*%,如低于投资成本的*%,则由茶饮品牌方补齐。【备注:上述营业额包含场所经营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展示、成品销售或半成品销售、休闲体验以及活动收益等)。】

以上费用为合作经营费用报价的底价,应征单位可对上述报价内容提出更优的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应以增加征集单位收益的角度进行编制;低于上述底价的报价,征集单位不予认可。

五、合作经营项目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合作经营项目要求》。

、方案征集参加方式

*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参加征集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征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征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应征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应征申请文件的递交方法

有意应征的单位必须在提交应征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所有应征申请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征集代理单位(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座五楼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同时将应征申请文件电子文档制作成*盘与书面应征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提交时间以征集代理单位接收到应征申请文件时间为准,逾期抵达的应征申请文件概不受理。

*提交应征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应征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应征申请文件

应征申请文件应按“应征申请文件要求”的内容按顺序以**纸规格装订,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份。应征申请文件按相关规定按时送达至征集代理单位地址

、征集公告的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易电子交易平台(*****://***.*********.**/)

、应征申请文件接收方式

*、时间:****年*月**日**:**前;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菊花一路真维斯大厦*座五楼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文件及往来信函均应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书写。当同一内容的中文与英文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本征集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本次征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抄袭或剽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须由过错方承担,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征集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所有应征申请文件资料概不退还。

*应征单位参与本项目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各应征单位自理,征集单位以及征集代理单位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征集中选费用:本项目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费为****元整,成交单位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征集代理单位支付。

*、本公告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征集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惠州市西湖文旅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女士联系电话:************

征集代理单位: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

应征申请文件要求

一、必要文件

(一)应征单位简介;

(二)应征单位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征集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征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征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应征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方案,格式自拟。

二、非必要文件

(一)业绩类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提供承接过类似项目参与或管理或运营类经验业绩证明材料等业绩中具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或**风景名胜区)经营门店的参与或管理或运营经验者优先。【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岗位聘书、业绩合同、相关机构的委托任务书等】

*、类似项目用户满意度评价、荣誉证书、履约评价等佐证材料

)拟投入项目的团队资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名单,应包含项目主要成员;

*、项目主要成员履历情况介绍;

*、项目主要成员担任过类似项目管理、经营经验的业绩证明;

经营规划方案、概念方案、设备技术安全保障方案、技术服务能力方案格式自拟。

)其它:应征单位认为有帮助的其它资料。


附件: 附件*《合作经营项目要求》(*).***
附件*.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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