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3-12
重庆 质疑投诉
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6-03-12 00:00:00

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号***房


被投诉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才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奥韵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编号:***********)。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的企业实力评分项要求“供应商通过下列体系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提供齐全得*分,每缺*个扣*分,扣完为止。”以上评分项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的企业实力评分项将“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有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属于违法。此评分项强制指定单一机构:要求所有证书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排除其他合法认证机构(如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颁发的证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依法更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才学校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日依法受理投诉。

(四)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相关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三)、(六)、(八)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包含:**.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投诉事项*

经核实,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要求“*.供应商通过下列体系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提供齐全得*分,每缺*个扣*分,扣完为止。”中要求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应当进行修改。

针对投诉事项*

经核实,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有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中只要求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证书,属于《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 “四、**”中违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修改。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我局不再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认为不当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年*月**日

,

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财投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号***房


被投诉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才学校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奥韵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号九龙广场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育才学校所需全光网络改造项目(编号:***********)。

(二)投诉内容

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的企业实力评分项要求“供应商通过下列体系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提供齐全得*分,每缺*个扣*分,扣完为止。”以上评分项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的企业实力评分项将“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有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属于违法。此评分项强制指定单一机构:要求所有证书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排除其他合法认证机构(如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颁发的证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构成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请求:依法更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才学校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日依法受理投诉。

(四)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相关采购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三)、(六)、(八)项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包含:**.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投诉事项*

经核实,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要求“*.供应商通过下列体系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提供齐全得*分,每缺*个扣*分,扣完为止。”中要求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杰出级(***)”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应当进行修改。

针对投诉事项*

经核实,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有效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认证方向: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一级资质的得*分,二级资质的得*分,其余不得分。”中只要求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证书,属于《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 “四、**”中违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修改。

另经核实,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我局不再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认为不当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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