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3-12 00:00:00
某协同装置比价公告(*****************)
我单位拟对某协同装置进行采购,采购相关要求和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协同装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某协同装置,含智能无人机平台、智能无人车平台及开发调试设备和维护保养备件。
(二)初步技术参数:
*、智能无人机平台含*架智能无人机,支持自稳、定高、定点、悬停、自主路径规划、自主避障等飞行模式;飞控集成三轴加速度计、陀螺仪、气压计;机载传感器包括双目视觉传感器、惯性导航模块(***)、**雷达传感器、下视摄像头;机载电脑**算力:*******;机架四旋翼*型结构;具备自定位功能和视觉避障功能;具备目标识别功能;能够自主完成起飞、转弯、穿方框、绕障碍柱和指点避障等基本飞行功能;具备典型目标识别和自主避障追踪功能;具备二维码识别功能;所有功能提供源代码和开发说明文档,支持二次开发。
*、智能无人车平台含*辆智能无人车;四轮独立驱动,独立减震悬挂;车载电脑**算力******;搭载**雷达传感器;具备自定位和视觉避障功能;具备自主完成转弯、掉头、绕障碍柱、穿门框和指点避障功能;具备所有功能提供源代码和开发说明文档,支持二次开发。
*、开发调试设备和维护保养备件包括:障碍柱、门框。方框等场景、锂电池、充电器、无人机螺旋桨、减震球、螺丝、起落架、桨罩等备件,******、********视频线、转接头、读卡器、工具袋、***自组网路由器等调试设备。
(二)项目预算:*.*万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提供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三)递交方式:报价方送达、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六、报价及要求
*.提供报价单;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 ***********
邮箱: ********@**.***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赵助理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