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6-03-12 00:00:00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办事处:宿龙桥社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秀峰街道宿龙桥社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宿龙桥社区;总面积为******.**㎡,其中绿化带面积约*****.**㎡。
| 区域 | 四至范围 |
| 龙福小区 | 北至二环线辅路,东至兴隆路,南至农业厅大厦围墙,西至裕城路辅路 |
| 排楼湾小区 | 北至二环线辅路,东至派出所围墙,南至龙福路,西至裕城路辅路 |
| 湖湘市场 | 北至兴隆路,东至人瑞市场,南至楚家湖路,西至裕城路 |
| 其他区域 | 兴隆路人行道外围绿化;新港派出所宿舍;北二环高架桥下空间;宿龙桥社区地铁站出口外围绿化;楚天雅府北侧绿地;兴隆路南侧绿地;湘江东苑红线外临兴隆路绿地空地;四羊方尊广场;黎明艺术家园坪院;楚家湖路南侧辅路;长沙水利投资置业地块围墙外临湘江北路 |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服务范围:宿龙桥社区;总面积为******.**㎡,其中绿化带面积约*****.**㎡。
| 区域 | 四至范围 |
| 龙福小区 | 北至二环线辅路,东至兴隆路,南至农业厅大厦围墙,西至裕城路辅路 |
| 排楼湾小区 | 北至二环线辅路,东至派出所围墙,南至龙福路,西至裕城路辅路 |
| 湖湘市场 | 北至兴隆路,东至人瑞市场,南至楚家湖路,西至裕城路 |
| 其他区域 | 兴隆路人行道外围绿化;新港派出所宿舍;北二环高架桥下空间;宿龙桥社区地铁站出口外围绿化;楚天雅府北侧绿地;兴隆路南侧绿地;湘江东苑红线外临兴隆路绿地空地;四羊方尊广场;黎明艺术家园坪院;楚家湖路南侧辅路;长沙水利投资置业地块围墙外临湘江北路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成交供应商连续两次或一年中累计在街道考核中*次考核**分以下(不含**分)的,以及自身原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
*、服务范围:宿龙桥社区;总面积为******.**㎡,其中绿化带面积约*****.**㎡。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五、服务标准:
*、人员安排:每天必须安排不少于**名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服务工作(其中包含项目经理*人,机动人员*名),男性年龄不超过**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周岁。
*、设备安排:至少配备作业水车一台(轻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垃圾清运车一台(正三轮载货车)。
*、主要服务内容为:常态化日常清扫保洁;垃圾的清理;公共照明灯杆、宣传栏、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保洁;一楼“牛皮廯”的清除;卫生环境数字化的处理等。
*、服务要求:
(*)数字化城管案卷(背街小巷类)
*.*接到社区通知后,人员、设备应在在*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安排至少一名案卷处置专员,负责对接所有的案卷处置工作,并按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内处理完毕,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
*.*作业时间:作业时间:冬季(**月*日*次年*月**日)*:*****:**,夏季(*月*日**月**日)*:*****:**。(若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活动保障、极端天气影响或采购人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提出临时调整要求的,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与安排,及时调整作业时间、增派作业人员或强化作业频次,相关调整不额外增加采购人费用)
*.*全天完成一次全区域清扫,开扫时间不作要求,早上*:**前必须完成;全天至少进行两次全区域清扫后巡回保洁。
(*)开放式小区清扫保洁
*.*路面每日清扫不少于一次且普扫时间设定与周边道路普扫时间节点同步。
*.*垃圾收集点、分类点及周边路面、墙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和洒落垃圾。
(*)牛皮癣清理
*.*在街巷社区范围内的墙面、地面、立杆、公益设施等表面无贴纸、涂写等形式存在的违规小广告、乱涂画等现象。
*.*全天候巡查,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当日出现的墙面“牛皮癣”不得过夜。
*.*开放式小区的立面、路面、花圃台等每日至少清理一次。
*.*光滑板材、大理石等材质上的“牛皮癣”,要使用化学物品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以免形成新的“牛皮癣”。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的建(构)筑物上的“牛皮癣”要使用相同颜色进行复原,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张贴式“牛皮癣”应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清洗保洁时要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应向社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清理“牛皮癣”时产生的垃圾应在离场前打扫干净,倒入临近垃圾收集点。
(*)果皮箱及垃圾桶维护作业
*.*果皮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天不少于一次,于上午*:*****:**之前完成,视情增加次数。
*.*果皮箱容器内垃圾及时清掏,无满溢、散落,无臭味等: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果皮箱、垃圾桶(厨余垃圾桶)统一摆放清洗干净。
(*)对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的公共照明灯杆、宣传栏、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保洁等。
(*)垃圾的处理及运输
*.*做好垃圾收运工作,对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装修垃圾(*****以内)进行清理、收运。(运输至社区指定存放点)
(*)积水和油污的处理
*.*人车组合冲洗每台水车配备*名清洗员为一个班组,负责对所管辖的区域路段进行来回清洗,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清洗时应先冲洗人行道,再洗边沟。人车组合冲洗时水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公里/小时。清洗人员要求穿着工作服、反光背心、套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作业时管理员、清洗人员应及时扫除积水。
(*)对影响环境卫生质量的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到位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业务主管部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业务考核小组。
(**)有检查任务时,需对迎检区域进行全面清扫。无条件服从街道、社区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假期间确保有人值守、在岗,完成每日任务。
(**)遇恶劣天气,需要应急处置时,要确保人员到位,同时要按照要求确保效果。
(**)供应商应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做好保险工作。
(**)遵纪守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供应商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供应商须为所有保洁服务人员购买保险,任何时候出现的意外情况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并承担车辆的维护、保养、保修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六、验收标准:
*.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时间或条件:年度前三个季度由成交供应商于每季度结束后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年度第四季度由上级部门考核完再行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每季度验收一次。在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根据项目考核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
(*)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人制定验收方案,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由宿龙桥社区委派三人组成,宿龙桥社区书记为组长,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已下达的清扫保洁任务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因本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年。
(*)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内容:根据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临时性下达的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车辆证件以及每日人员出勤表和车辆安排表并根据日常考核结果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清扫保洁工作根据考核表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按季度形成考核报告。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申请验收资料包含带水印的每日清扫保洁照片、清扫保洁工作的完成情况的文字说明等内容。
(*)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证件、车辆证件等相关信息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要求及考核并承担相应责任。季度考核平均分**分(含**分)以上的,季度应支付费用全额拨付;**分***分(含**分)的,每分扣***元,低于**分的,按每低*分扣季度应支付费用的*.*%,扣完为止。连续两次或一年中累计*次考核**分以下(不含**分)的,以及自身原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争议处理: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如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累计两个季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报上级监管单位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考核要求
*.* 采购人考核:根据《附件*: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每月打分,按季考核,满分***分,实行扣分制,前三季度考核平均分**分(含**分)以上的,季度应支付费用全额拨付;**分***分(含**分)的,每分扣***元,低于**分的,按每低*分扣季度应支付费用的*.*%,扣完为止。
*、付款方式
*.* 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办事处
*.* 付款方式:总共分*次付款。合同款项的***%,根据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按季度分四次进行支付。
*、项目风险告知:项目风险告知: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导致无法继续实施,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提前解除合同。供应商须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明确声明已清楚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并放弃因此产生的追索权(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如服务期内新增清扫保洁区域,将列入本项目清扫保洁范围内,不另行追加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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