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诉〔2026〕14 号)
2026-03-12
湖南/长沙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诉〔2026〕14 号)
湖南/长沙-202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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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2026-03-1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三阶段 * 子项 *)项目(湘财采计〔****〕******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三阶段 * 子项 *)
三、采购时间
****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华荣照明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联谊路 **** 号
被投诉人: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被投诉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 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 **** 室,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 ** 号
相关供应商: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 号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存在多次违法违规处罚记录,不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投标资格。相关供应商经营范围不含 “汽车整车销售”,无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具备履约资格。相关供应商涉嫌虚假响应,实际供货产品与投标参数不一致,检测报告造假。相关供应商售后服务能力存在缺陷,在其他项目中存在履约问题。相关供应商脱离主营业务参与投标,违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处理决定:投诉事项 *** 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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