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2-27 00:00:00
****年,海曙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年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聚焦财政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走深走实,为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与成效
(一)深化理论学习,法治思想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充分发挥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财政领域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建立“专题学习+常态研讨”机制,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次,其中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次,围绕重大财政政策法规集中研讨*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次;党员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达到***%,推动法治学习从“文本”走向“实景”,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根基不断夯实。坚持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前置,深化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机制,为重大政策制定、合同签订、纠纷化解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全年依法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依申请公开*条、行政机关合同**余件,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执行情况。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法治框架内。
(三)规范执法行为,财政监管效能稳步提升。全面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摸排形成并严格执行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年内开展行政许可**次、行政处罚*次、行政裁决*次、行政检查*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营商环境法规、涉企检查规范及合规指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年度行政执法行为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四)聚焦中心任务,服务发展保障精准有力。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财政法治保障,依法依规足额保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各类经费,配合主管部门迭代升级《海曙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聚焦八个方面共计**条政策,安排财政资金**.*亿元,兑现率达***%;依法落实全区产业政策支出**.*亿,加速构建具有海曙辨识度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涉外财税政策研究与服务,配合区商务局制定出台应对美国加征关税相关应急政策,联系服务对美出口企业**家,支持企业防范“走出去”法律风险。配合开展“无欠薪”城市、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行动。
(五)创新普法形式,法治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年度个性化普法清单,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局内网、宣传栏等载体,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开展“以案说纪”、财政法规“微课堂”等特色活动,高标准打好“八五”普法规划收官战。将普法融入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业务环节,开展“送法入企”“政策上门”服务,重点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强化协同监督,财会监督权威充分彰显。深度推进“巡财联动”,选派业务骨干直接参与对教育局、大数据局等*个部门的巡察驻点,将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控制度检查与巡察驻点工作相结合,以财会监督视角融入巡察驻点,将检查发现的典型性问题作为财会监督日常监控重点,实现巡察成果向常态化监督的闭环转化。针对区委巡察办签发的巡察建议书,全面落实*个相关单位*类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并以此为契机,归纳汇总财会监督*大类**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关于全区财会监督相关问题的通报》,督促指导部门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源头治理与制度建设。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对照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要求,我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创新不够,贴近性、互动性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财政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仍需加大力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前普法工作虽形式多样,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动式、场景式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拓展空间,针对不同受众的精准化、个性化普法策略需进一步细化;系统性的法治培训和实践平台不足,既精通财政业务又熟悉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仍然相对短缺,难以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法治财政建设需要。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核心作用,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法治财政建设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二是坚持带头示范,率先垂范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着力推进财政法治队伍建设。三是坚持压实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严格依法决策,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合同签订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四是坚持协同发力,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精准滴灌式宣传持续优化依法理财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保障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在理论武装上再深化。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向深入,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在依法行政上再提质。进一步完善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优化涉企执法,提升财政执法监管效能。
(三)在普法宣传上再增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宣教平台,依托“一厅二站三廊”阵地建设,灵活运用各类新媒体技术,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财政普法产品。
(四)在队伍建设上再发力。优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要求,开展分类分层执法培训,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五)在财会监督上再精准。进一步深化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持续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