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盐边县标段(2025年度) 质疑回复03号补遗通知
2026-03-12
四川/攀枝花 变更澄清
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盐边县标段(2025年度) 质疑回复03号补遗通知
四川/攀枝花-2026-03-12 00:00:00
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盐边县标段(****年度) 质疑回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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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盐边县标段(****年度)质疑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招标的“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江干热河谷(川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盐边县标段(****年度)”针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暗标评审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信誉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与林草相关且在有效期的,得*分。缺少一项该项不得分。(需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结果截图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因上述要求属于川发改法规(****)***号《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年版)》规定内容,建议删除。”

回复:

删除该项评分,更正招标文件,详见补遗书 **

招标人:盐边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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