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监督所)仪器设备年度检定校准采购公告
2026-03-1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宁波市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监督所)仪器设备年度检定校准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6-03-10 00:00:00
宁波市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监督所)仪器设备年度检定校准采购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 “采购方”)拟对中心内部仪器设备开展检定 / 校准计量服务,为规范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要求、保障采购质量与服务成效,现公开采购本项目计量服务,欢迎符合法定条件及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监督所)仪器设备计量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方指定仪器设备的检定 / 校准计量服务(具体仪器设备明细、规格型号、数量、计量要求等详见附件《仪器设备计量服务附表》,以下简称《附表》)

采购预算:人民币 **.** 万元(含税),本预算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闽江路 *** 号采购方指定场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主体证明文件;

*、具有计量检定 / 校准相应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范围需覆盖本项目《附表》中所有仪器设备的检定 / 校准项目,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开展本项目仪器设备自测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具备代送检的渠道与协调能力,能满足本项目上门服务、时限要求等相关标准;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近 * 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未在同类计量服务项目中出现过严重违约、服务质量不达标等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并编制页码、目录:

(*)响应文件封面(注明:呈递单位、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交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授权权限、授权有效期,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签字确认),附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有效的单位主体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计量检定 / 校准相关资质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证书等)复印件,需在《附表》对应仪器设备后逐一标注资质证书中对应的项目编号、资质覆盖范围;

(*)报价文件:严格按照《附表》仪器设备顺序报价,单独列明每台仪器自测费用、代送检费用(含送检机构服务费、运输费、工本费等所有费用),汇总单列明分项总价、合计总价,报价均为含税价(注明税率),明确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开具类型;

(*)代送检方案:若存在代送检仪器,在《附表》中标明,明确代送检机构名称、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送检流程、责任划分;

(*)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团队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人数、分工)、服务流程(上门取件 / 校准、检测、报告编制、交付)、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方案等;

(*)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明确响应本公告所有服务要求,包括上门服务、周期、仪器保护、报告交付等内容,可补充特色服务承诺;

(**)业绩证明材料:近 * 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疾控系统、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医疗机构等同类计量服务项目业绩清单,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证明(若有);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密封要求:响应文件一式贰份(正本 * 份、副本 * 份),分别标注 “正本”“副本”,所有文件装入密封袋,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

提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闽江路 *** 号综合办公楼 *** 室,徐老师;

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的 **:** 时(具体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次日起算,例如公告 **** 年 * 月 ** 日发布,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四、采购服务核心要求

资质与机构要求

(*)供应商自测仪器的检定 / 校准工作需由本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严禁无资质人员开展检测工作;

(*)代送检仪器需优先选择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以下简称 “优先送检机构”),若选择其他送检机构,需提供该机构的***/**** 资质证书,且资质范围覆盖对应仪器检定 / 校准项目,同时书面说明未选择优先送检机构的合理理由,经采购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披露代送检机构与本单位的关系,严禁挂靠、借用其他机构资质开展送检工作。

上门服务要求

(*)小型仪器(具体划分标准详见《附表》)由供应商上门取件,取件前提前 ** 小时与采购方经办人确认时间,现场办理仪器交接手续,签署《仪器交接单》(注明仪器型号、数量、外观、运行状态、配件等);

(*)大型仪器(具体划分标准详见《附表》)由供应商上门开展检定 / 校准,上门服务人员需持有效工作证件、专业技术资质证明,遵守采购方现场管理规定,不得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秩序;

(*)供应商需配备专用运输工具运输仪器设备,采取防震、防潮、防碰撞等保护措施,确保仪器运输过程中无损坏、无故障。

检定 / 校准周期要求

单台 / 套仪器设备从完成交接 / 上门检测开始至出具合格检定 / 校准报告的周期不得大于 ** 个工作日,整体项目所有仪器的检定 / 校准及报告交付需在本公告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逾期的,按本公告第五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仪器保护要求

供应商在检定 / 校准、运输过程中,需妥善保护采购方仪器设备,不得损坏仪器本体、配件、数据系统,不得擅自更改仪器参数、设置。若因供应商操作不当、保护不力造成仪器损坏、故障、数据丢失的,供应商需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承担全部费用,若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需据实赔偿。

报告交付要求

(*)所有仪器设备检定 / 校准完成后,供应商需出具合格的检定 / 校准报告,报告格式需符合国家计量规范要求,且与采购方提供的报告模板一致,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签字盖章齐全(含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签字,供应商公章 / 检验检测专用章);

(*)报告需提供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格式,加盖电子公章)* 份,纸质版报告随检定 / 校准完成的仪器一同交付采购方,电子版报告发送至采购方指定邮箱;

(*)检定 / 校准报告需在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报告需附仪器设备检测原始数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仪器检定 / 校准结果不合格,供应商需在* 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方,提供不合格原因分析、整改建议,并配合采购方完成复检工作,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其他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建立本项目专属服务台账,记录仪器交接、检测、运输、报告交付等全流程信息,采购方可随时查阅;

(*)检定校准完成后,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交《项目服务总结报告》,包含服务完成情况、仪器检测结果汇总、问题处理情况等;

(*)供应商可提供免费的仪器计量知识咨询、仪器维护保养建议等特色服务,相关内容在服务承诺函中明确。

五、评审与成交规则

采购方成立项目评审小组,由采购方财务、设备、技术、纪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不少于 * 人),评审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评审流程:

(*)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淘汰;

(*)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查是否符合本公告所有采购要求、无实质性偏离,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确定成交供应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若得分、报价均相同,以业绩情况最优者为成交候选人。

评审结果公示: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在官方网站(北仑之窗)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供应商质疑与监督。

六、合同签订与价款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需与采购方签订《仪器设备计量服务合同》,合同条款需与本公告要求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实质性内容,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方有权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检测校准情况,按批次结算;

(*)付款资料: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报告、检测计费清单等采购方要求的付款资料;

(*)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采购方有权暂缓支付价款,直至服务符合要求。

七、验收标准

根据本公告、响应文件、服务合同及国家计量规范要求开展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仪器设备运行状态(无损坏、无故障)、检定 / 校准报告(合格、完整、真实)、服务流程合规性、服务期限符合性等;

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出具检定校准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告知供应商整改要求,供应商需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支付价款(若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解除合同,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需据实赔偿:

(*)提供虚假资质、业绩、报价等资料的;

(*)无正当理由逾期完成服务、交付报告的;

(*)检定 / 校准报告虚假、数据失真、不合格的;

(*)损坏采购方仪器设备且未按要求赔偿的;

(*)将项目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违反本公告及合同其他约定的。

采购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 * 日,按未支付价款的 *.**% 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付款资料导致付款延迟的,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公告、评审结果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纪检部门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明确质疑事项、事实依据、诉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方在收到质疑材料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书面回复质疑供应商;

供应商对采购方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回复后* 个工作日内,向北仑区卫生健康局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运输、资料编制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过程、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供应商需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公告、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宁波市北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北仑区卫生监督所)所有。

仪器设备计量服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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