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滨财采罚决[2026]1号)
2026-03-12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滨财采罚决[2026]1号)
天津-2026-03-12 00:00:00
天津-2026-03-12 00:00:00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滨财采罚决[****]*号)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号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客车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
五、处罚日期
****年*月*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