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3-12 00:00: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信息披露媒体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人名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 采购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于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编制公告,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年*月,公司选定《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家法批媒体,服务涵盖公司上市发行期间的信披需求及上市后前*年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文件需求。公司与以上媒体的协议将于****年*月**日到期,需要在近期完成法批媒体选定及协议签署,以保证后续信息披露工作进展。
*.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 采购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及理由:
拟采用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拟定供应商: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报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
理由:当前证监会认定的法批媒体共*家,包括《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市公司需从这*家法批媒体中选定,属于【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因此公司此次采购选择直接采购方式。经综合评估成本费用、过往合作情况、媒体影响力等因素,公司拟选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作为****年至****年信披媒体,合计费用**万元人民币。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工作日。
五、异议反馈: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闫晓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深圳中电港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