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2026-03-0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统建设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统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精卫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营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统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进度应满足采购人预期,若存在长期(两周或以上)没有阶段性进展的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要求。因项目建设环境需要,参与项目开发人员必须在项目现场驻场开发。项目执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开发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驻场人员若未能按期完成阶段性建设成果或采购人对驻场人员工作能力提出质疑,中标单位应在一周内更换符合项目要求的开发人员到场。更换多人次(*人次)以上仍未解决采购人关心的问题,可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中标单位应充分理解本次招标全部需求,并认可在合同金额内为了完成本次采购实质目的而可能发生的潜在需求。 *、供应商应对现有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及其相关子系统的数据结构和软件系统等有足够的了解,具备本次项目建设的独立履约能力。若因系统对接等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不能因系统对接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应在现有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平台基础上进行功能模块扩展开发,确保收件、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件、归档等各个登记环节的操作界面在同一套统一登记系统平台内完成。数据流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内,存量数据汇交和增量数据上报均在现有系统及数据基础上进行扩展而非独立存在,以免影响后期系统运维和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