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11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宜宾-202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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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遗书**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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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已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修改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 招标人: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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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