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合同
2026-03-09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食材采购合同
辽宁/葫芦岛-2026-03-09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食材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第三实验小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第三实验小学

址:文萃路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

址:兴城市沙后所镇政府一楼***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葫芦岛市第三实验小学****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供货物随机检测,每次供货所有货品要留样**小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食品安全事故,送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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