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镇凤凰湖移民文化传承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026-03-11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大渡口镇凤凰湖移民文化传承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四川/成都-2026-03-11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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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镇凤凰湖移民文化传承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 基本信息 | 完善“五好两宜”凤凰湖移民文化传承基地的配套设施 | ||
| 资金预算 | ******.*元 | 计划工期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名称:纳溪区大渡口镇彩凤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曾俊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四川太和信达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江哲文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