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2025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2026-03-11
新疆/塔城市 中标结果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2025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新疆/塔城市-2026-03-11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杜别克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市支行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塔城市住宅维修资金开展****年第三批定期存款项目二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维修资金存款定期、活期利率(短期、长期);*、住宅维修资金的分户建账,按户结息;*、承担服务器迁移,数据备份,“智慧住房”基础数据治理服务;*、提供年度维修资金短信通知服务;服务商(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
服务要求:(一)应与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合同,全面、清晰界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如遇国家和自治区、地区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承办银行应积极予以办理。提前支取部分,银行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
(三)应提供定期存储和解定、回单送达、资金证明开具等上门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塔城市亿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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