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FJ2500863-03HWGH变配电设备采购最高限价公示
2026-03-11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NJFJ2500863-03HWGH变配电设备采购最高限价公示
江苏/南京-2026-03-11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赛虹桥街道安德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安德门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变配电设备采购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赛虹桥街道安德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安德门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变配电设备采购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对投标人提问作如下回复
*.提问内容: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 *.*.*(*)条“业绩评分标准”及第一章第 *.*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认定标准,恳请贵方予以澄清。投标人须提供 **** 年 * 月 * 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变配电相关设备采购且单项合同金额在 ***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根据本项目概况(第 *.* 条)及合同条款中,明确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变配电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含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等),请问本次投标提供类似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是否有效?
提问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幢**层
联系人: 闫鹏
联系人:
马连勇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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