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3-11 00:00:00
项目概况
****年中国商飞供应商大会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中国商飞供应商大会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会议结束后将完整会议相关图文视频资料交由采购人签收之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属于部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比例为预算总额的**%以上,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本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提供联合体协议)。(*)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须符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品目名称:********* 一般会议服务。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成都市蜀锦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霁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应龙北三路****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四川霁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